肖斌,男,汉族,河北唐山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胥各庄法庭庭长。从事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十六年来,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曾荣记个人二等功,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一、专注案件审理,全力保障平安丰南建设
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肖斌将案结事了作为永恒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在实践中坚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使得大部分案件以调解的方式得以解决。在丰南棚户区艾坨村、四王庄村、于家泊前村、于家泊北村拆迁改造项目中,他深入现场组建流动法庭,利用调解机制化解纠纷案件。期间流动法庭接待解答法律咨询425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5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2件,调解成功率85%,村民签约率高达100%。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安排两名有办案经验的法官、助理,专门从事案件调解工作,把大部分调解工作做在开庭前,大大缓解了诉讼案件的压力。始终将控制涉诉信访放在首要任务,对于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解决和稳控,期间所办案件未发生涉诉信访。
二、精准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肖斌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立足胥各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到有影响的案件向党委沟通和汇报,力求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在与当地党委政府的积极协调下,有效化解数起群体性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处理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因去产能职工安置补偿费用发放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他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融入力促劳动者与公司达成调解,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到位,有效化解了上千名公司员工因补偿不到位引发的信访问题,真正做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困。
三、发挥模范作用,全力做好审判团队管理
肖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精细安排庭内工作,全力保障全庭人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司法改革初期,他就结合审判团队组建,探索创新以老带新的工作模式,每名法官配备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推动审判工作实现良性循环。为使法庭形成浓厚的探讨业务氛围,他尝试以法官为中心的案件讨论模式,重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法官会议模式”,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为给全庭干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他多方组织协调,对法庭陈旧设施进行了修缮改造,提高了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四、恪守法官职责,全力践行司法为民誓言
肖斌始终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工作中,他堂正行事;在生活中,他清白做人,模范遵守法院干警的行为规范和相关“禁令”,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请吃、送礼,承办的案件无一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全面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坚持协作共进,不断增强整体融合性;他坚持勇挑重担,在落实上起表率作用;他与同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既能认真听取批评和意见,又能做到开诚布公,真正诠释了人民法官的清廉形象和公正风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