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南法院组织召开“加强司法保障,防范金融风险”金融企业座谈会。丰南区金融办副主任梁金波及辖区22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丰南法院副院长孙满强主持。
座谈会上,丰南法院副院长于东军通报了近三年来金融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并就部分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及存在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期间,金融机构对法院在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感谢,对法院提出的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诉讼规范、证据收集等方面的建议表示肯定。
丰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金宽表示,法院对金融机构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事前防范和风险救济两个方面。未来丰南法院会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不断形成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合力,着力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同时,结合审判实际,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一是对无保证人、无抵押担保的借款案件及信用卡透支案件,金融机构应多以申请支付令的方式主张权利。二是对有抵押担保财产的案件,可先行申请担保物权实现之诉,法院可直接审查后裁定拍卖、变卖抵押物。三是对起诉的案件,金融机构应采取网上立案。四是对金融机构起诉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减少诉讼周期,提高审判效率。五是对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实行银行自身信誉担保并依法予以缓交保全费。六是畅通金融机构和法院之间的沟通渠道,为审前沟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