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法院全面落实“一乡一法庭”在深化平安乡镇建设中的服务保障功能,使法院的司法调解、司法确认与没有建制法庭的乡镇零距离对接,就地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功能齐全的“四位一体”维稳力量,力争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对接,配强硬件。保证“一乡一法庭”建设落地见效,更加有力地开展工作。分包院领导分别与每个乡镇沟通、协商“一乡一法庭”事宜,为每个新建法庭配备办公用房两间,保证相应的办公设备,确保法庭正常办公,并统一悬挂法庭标牌,岗位职责标牌和工作流程标牌。
二是健全组织,积极作为。根据现有人员情况,指定临近法庭的庭长为巡回法庭负责人,同时,由乡镇从了解农村情况、有调解经验的乡镇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中推荐法院提请区人大,为每个法庭任命两名人民陪审员,主要负责法庭日常工作。中心法庭法官每周定期到法庭值班,进行司法确认,指导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并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就矛盾调解、司法确认、法治宣传等工作出台具体规定,并结合地方特点和乡镇法庭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便易行的方法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同时建档留存工作台账、各项记录等相关材料,提高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并做好乡镇法庭与中心法庭和法院的工作衔接,对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