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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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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25 11:40:32 打印 字号: | |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7224日在丰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郑金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审判职能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20085件,结案19693件,结案率98.05%。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连年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共受理刑事案件16482093人,结案15761978人,结案率95.6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95.2%,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万元。2014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一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职务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审结“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228322人,审结暴力犯罪案件512617人,保持了严打的态势;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06406人,有效地维护了交通管理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4278人,2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罚金89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580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对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持依法从重判处,共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685人;对初犯、偶犯、后果与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293人,确保罚当其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繁简分流、轻刑快办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组建疑难复杂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不同的专门办案组织,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出台《关于在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调衔接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轻罪案件审判效率明显提高,我院做法被市中院全面推广,在全省轻刑快办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三是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依法认定量刑情节,规范把握量刑幅度,较好地实现了同案同判的法律效果。四是认真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5461人,坚持判后回访和定期帮教,促进未成年罪犯真诚悔过自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制进学校、组织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受教育青少年三万余人。我院连续四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权益。共受理民事案件16229件,结案15914件,结案率98.06%。其中,妥善审理婚姻、继承、分家析产等家事案件3843件,用法律维护和弘扬了家庭传统美德;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4760件,有力保障了涉案当事人和家庭的民生福祉;妥善审理合同、公司股权、金融保险票据等商事案件5942件,挽回经济损失11.52亿元,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我院受理的泰丰恒泰申请破产案件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十大优秀案例。一是全面加强调解工作,争取最佳法律效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审判有机衔接。2016年我院联合区司法局制定《关于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流程办法》,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同时,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调解结案率达72.6%二是积极推行专业化审判。根据民事案件的不同特点和增长情况,把案件分成家事类、民生类、合同类、金融保险类、交通类不同类别,由派出法庭和民庭进行专业化审理,受到了当事人好评。三是积极推行小额速裁工作机制。抽调专人审理20万元以下小额案件,开通小额速裁绿色通道,侧重调解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促进政府法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完善诉前协调、诉中协调、诉后协调新机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2件,审结92件;审查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0件,执结305件,执结率98.3%,执结标的610万元。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执行体制改革要求,积极配合化解执行难题。按照上级关于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方案和市中院的工作部署,从20128月起,我院原有的执行人员和编制整体上划到市中院,所有强制执行案件由市中院执行局第三分局丰南执行大队管辖,我院在规定的时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改革任务。审执分离后,坚持分工不分家,主动配合市中院丰南执行大队的工作,累计参与集中执行231次,派出警力210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努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始终把审判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并提供积极主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中国经济报刊发了我院服务大局工作做法。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我院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保障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坚持积极稳妥、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共审理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8件,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件。其中,我院审理的首例污染环境案件,被省高院收集为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延伸服务触角,助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制定了《关于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20条意见》,通过参加区长办公会议,参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工业园区开发等重点项目合同起草论证工作。五年来,共深入项目现场走访调研120余次,帮助修订经济合同145份,完善管理措施326项。同时,对重点项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五年来,共化解投资消费、环境治理、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1300余起。协助区政府妥善化解了双湖锦苑等返迁楼居民抢占楼房纠纷,协助南孙庄乡政府妥善化解了新民居建设过程中涉及标的240万康复中心建设纠纷。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创新方法举措,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制定了《关于保障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发展提供司法支持的措施》,搭建了院企互动平台,深入重点企业调研考察268次,办理涉企案件4560余件,涉案标的12.5亿元;精心审理企业改制相关案件,妥善处理资产处置、债务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先后妥善审理了泰丰恒泰、三鹿乳业等企业改制、破产、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担责等案件,目前正在审理唐山三鹿乳业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工作进展顺利,职工情绪比较稳定。2013年我院在振兴唐山立功竞赛活动中荣立集体二等功。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让司法更多方便群众。20155月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彻底畅通了群众的诉讼渠道。同时,我院还启用了远程立案和网上预约立案程序,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立案;坚持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及残疾人、下岗职工或其他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五年共减、缓、免诉讼费136万元。

推行窗口式服务,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引导立案和申诉信访;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开通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人工语音服务2054人次;还协调区司法局安排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受到了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

推行便民利民举措,让司法更好服务群众。结合“六无村居”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开庭进村、调解进村;在36个村居探索建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站,法庭工作人员定期到服务站解答法律问题,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在黄各庄法庭召开了社会管理创新现场会,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省市法院分别刊发工作经验。

推行联席会议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按照市中院、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法院、妇联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主动加强与区妇联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18名女陪审员,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578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27名妇女儿童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8万元。我院被市中院、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基层法院。

四、坚持以从严治院为抓手,努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建设过硬的法院队伍为目标,坚持“严”字当头、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强化教育管理,班子队伍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我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法院,被区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八个基层法庭被区委区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9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5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122名干警受到区级表彰。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先后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干警的忠诚意识、民本意识、廉洁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我院在全国法院基层党建工作培训班上作了典型发言,党建案例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创新优秀案例。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法官职业化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新民诉法、新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等培训28次;开展法官经验交流、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岗位技能等培训15次;加强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培训,有1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5名干警取得本科学历,1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认真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要求,经过严格遴选程序,首批选拔了27名素质高的审判人员进入法官员额队伍,以此为龙头探索组建了新的审判团队,推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果网上展优胜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训练活动先进集体。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兴院为目标,建成电子图书阅览室和《法印象》文化展厅,举办国学知识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努力丰富法院文化生活,提升干警身心健康指数。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5A级认定。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顺利完成公车改革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三对照”大查摆活动,对照先进典型查找自身不足,对照兄弟法院查找工作差距,对照群众期盼查找存在问题。梳理群众意见建议312条,制定整改措施205条,建立干警廉政执法档案118份,干警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五、坚持以强化监督为动力,努力规范司法行为

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我院始终坚持把接受外部监督与加强内部监督和推进阳光司法相结合,不断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向人大报告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人大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开展法官评议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多次专项听取我院刑事、民事、司法公开情况工作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五年来,共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315人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1026人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3500件。通过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落实整改,努力改进和不断完善法院的工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次,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及检察建议严格依法办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通过法院开放日、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司法公开形式,多途径传递法院声音,多层面征询意见建议,有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年来,共举办立案改革、司法公开等新闻发布会3次,法院开放日18次,庭审直播847次,公开裁判文书9995份,有效提升了阳光司法指数。

主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审判管理职能和审判监督职能,健全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瑕疵案件评定和结案审批制度。五年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5次,庭审能力考评20场,评查案件5360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我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五年来的经验表明,只有牢固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只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才能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为人民司法;只有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区发展的大局,才能抓住重点,有所作为。

我们也清醒看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任务十分繁重。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前,平均每年收案3000件,2016年收案5000多件,有6名干警结案超过200件,1名干警结案超过300件。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派出法庭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条件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今后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区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法院工作会议和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运用“四个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建设沿海强区、美丽丰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围绕十九大安保,倾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的工作。一是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依法打击各种邪教活动和以帮助维权讨薪为借口捣乱滋事、缠访闹访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依法严打互联网诈骗、非法集资犯罪,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四是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聚焦经济发展,着力营造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围绕区委确定的经济繁荣、城乡靓丽、人民幸福三大目标,强化法治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帮扶,协助企业防范和处置法律风险,积极化解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做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化解工作,努力为传统企业提档升级保驾护航。三是创新服务重点项目举措,建立项目联系点制度,开展订单式法律服务。四是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形成震慑合力,保护生态环境。五是积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注重司法为民,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司法水平。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合理调配民商事审判资源。根据民商事案件大幅度增长的形势,发挥派出法庭贴近群众、方便诉讼的优势,调整派出法庭和民庭的案件管辖分工,增加派出法庭的管辖范围,增加派出法庭的审判力量,把派出法庭做大做强,把民庭做专做精。二是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妥善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三是深化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四是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举措,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便民利民机制,让诉讼更便捷,让群众受到更多的司法关怀。五是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着力推进非诉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一是全面推行以入额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辅助的审判团队审判案件新模式,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将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到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庭审功能,严肃庭审秩序,守住防范冤假错案最后一关。三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注重信息技术对司法公开的支撑作用,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五、强化“四个意识”,建设过硬法官队伍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动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坚持区委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发挥审判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建设,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三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坚持用“四个干”机制推动实干,用加强考核管理推动实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区第四次党代会描绘了丰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蓝图。我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以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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