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践中,丰南法院始终坚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丰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持续近二十五年的信访案件。
1992年,唐山市丰南区柳树衢镇老铺村村民李某顺因鸭子港稻田承包合同问题与丰南区?沿子镇渔工商经济联合社产生纠纷。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后,原告不服判决,引起持续上访。丰南法院接到该信访案件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查阅了相关卷宗对该信访案件予以核实。经核实,李某顺信访的主要问题是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唐民再终字第41号判决书不服,要求唐山市中院应当予以重新审理,公正裁决。该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向信访人释明如不服法院裁决,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诉求,上访人李泽顺也表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院领导、信访部门多次与当事人及相关乡镇沟通协调,使得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使持续上诉、申诉将近二十五年疑难复杂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并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