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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提出“破茧重生”方案助力企业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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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3-28 16:43:47 打印 字号: | |

     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各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进行司法应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报从今日起,开设稳中求进看法院专栏,选取经济发展特点迥异的东中西部的部分人民法院,深入报道他们灵活运用法律措施,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情况。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本报讯在法院的主持协调下,我们拍得了企业的所有权,现已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对原企业完成改造升级,去年已经开始营利。原租赁企业、现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俊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司法手段助力企业发展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如今,在丰南企业界传颂着许多凤凰涅??的故事,而故事的导演就是丰南区人民法院。

   由于受外部环境及内在因素影响,唐山泰丰钢铁有限公司和唐山恒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全面停产,负债总额高达11.6亿元,严重资不抵债。两家企业共有职工1956人,由于企业陷入困境,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金1129万余元。在职工多次集体上访的情况下,丰南区委、区政府紧急协调,由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借贷出资100万余元,支付了工人部分工资。

    事态虽暂时平息,但对于企业庞大的债务来说,这100万余元无疑是杯水车薪。昔日红火的两家钢铁企业内,废材堆积,杂草丛生,一片萧条破败的景象。

   这一系列问题摆在丰南区委、区政府面前,也摆在了丰南法院面前。是坐等官司上门,还是主动服务?丰南法院主动接过了这副担子,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借鉴外地法院经验,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大胆设想:破产租赁。

    时任丰南法院院长胡永军说:面对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此起彼伏的债务纠纷,只有通过破产程序对这些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诉讼进行清理、整合,统一纳入破产程序之中,才能使企业避免陷入无休止的诉讼纠纷中。但光破产还不行,工人生计如何解决,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如果能有第三方以租赁的方式接手企业,恢复企业生产,帮助企业渡过目前的难关,一系列后续问题都将迎刃而解。这就是丰南法院提出的破茧重生方案。

   丰南法院受理唐山泰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恒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及时为两家企业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多方努力寻求,在丰南法院的帮助许可下,将两家破产企业租赁给了河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方预支了两年租金,不仅全部补发了拖欠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金,而且原有工人全部上了岗。

  “法院不懂经营但会救企业。这是丰南企业家们对丰南法院的共识,也是对他们的最高褒奖。

   唐山国丰轧辊有限公司成立后不久,因经营管理不善全面停产,厂房、设备长期闲置,500多名职工待业。2011年,这家公司与河北省一家上市公司达成购买意向。为寻求法律支持,企业老板到丰南法院进行法律咨询。院领导不仅当面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而且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法官进驻该公司,从法律的角度及时提出建议,并帮助企业逐个化解难题。

   在法官的指导下,公司成立了债权债务、资产清核和职工安置三个小组。历时两个月,债权债务小组核清查实了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职工安置小组与500名职工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资产清核小组逐一登记资产进行评估,公司完成了转让前的全部工作流程。

   在法官的具体帮助下,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购买方取得公司经营权后,不仅安置了350名新职工,而且接收了原公司部分职工。至此,一家将近破产的企业通过优化股东结构的形式重获新生。

   丰南法院院长郝金生说,丰南法院通过实践和摸索,找到一套以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双核,以破产租赁和股权转让、重组为手段,依法助力企业破茧重生的能动司法模式。先后使5家企业走出困境,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产生直接经济效益5亿多元,帮助2500名职工实现再就业。

   丰南区委书记王东印说:丰南区有今天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浸透着法院干警的大量心血。

  20113月,唐山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向丰南法院学习动员大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向丰南法院学习。

    相关链接

   “为大局服务的生动实践

   丰南法院面对当地经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动司法,勇于创新,用司法的智慧、耐心和决心走出了一条多方叫好的新路。

   正是有了法院的鼎力支持,丰南区逐步跃升为经济强区,2011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68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年财政收入达50.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420元。

    丰南法院连续8年被唐山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时任院长胡永军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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